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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问·太阴阳明论

“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” 案一
来源:内经网络课程教学平台 作者:内经网络课程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6-11-30 16:57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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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《王九峰医案》载一案例:“阴湿袭虚,病起于下,两足蒸蒸而热,肿痛至膝,蠕蠕而动,酸软无力,病名脚气。本为壅疾,然必少阴血虚,阳明气馁,湿邪得以乘之,脉来细数无神,有拘挛痿躄之虑,法当除湿通经为主,辅以宣补少阴阳明之品……槟榔、苍术、独活、南星、藿香、生地、牛膝、归身、桂枝、木瓜、防己、乳香、没药、橘红、半夏、通草。”此即“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”之例,治以宣逐湿邪为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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