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.
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云:“湿热不攘,大筋软短,小筋弛长,软短为拘,弛长为痿。”言湿热之邪阻滞筋脉,气血不能通达濡润,致使筋失所养,或为软短而拘急,或为松弛而痿缓不用,从而表现为肢体运动障碍之类疾患。
[临证应用]
举验 张某,男,42岁,1974年11月诊。患者头部外伤手术后半年余,左侧肢体活动不便,尤以下肢为甚,自足至膝,内翻屈曲不能伸直,无力,来诊时需由两人左右架扶。观其体质尚属壮实,头部受伤处颅骨尚未修补,有一鸭蛋大软组织。脉濡数,舌质红,苔黄而厚腻,大便不爽。
证属湿热阻滞,治以清热祛湿之法。
苍术10克 黄柏l0克 生苡仁12克
萆薢10克 木通10克 川牛膝12克
独活8克 车前子9克(包)
水煎温服,每日一剂。
服上方九剂后,舌苔略退,左下肢已略能自动屈伸。上方再加鸡血藤15克,水煎服,每日一剂。
又服15剂,肢体屈伸较为自如,手持木杖已能自己行走。
上方连服40余剂。能丢弃手杖自己散步、做简单的保健操。行动虽不如常人灵便,但生活自理已无困难。
[发 挥]
对于外伤所致的疾患,一般常用活血祛瘀通脉的方法治疗,这可以说是“常法”,但不可绝对看待。我们从上例患者的舌、脉及症状分析,未见到明显的瘀血表现,却有舌红,苔黄腻、脉濡数等湿热之象。察其湿热之由,非为外感所致,而是因外伤后气机失调,湿热从内产生。其症状恰属下肢外侧之筋脉弛长无力而为“痿”,内侧之筋脉软短而为“拘”。下肢甚于上肢者,正是《太阴阳明论》所谓:“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”的表现。证候既定,治法当然应该清热祛湿。其方乃三妙散加味,是本人青年时代随师见习所得,原方有滑石而无独活,师谓之曰“八妙”,用来治疗湿热身重痹痛而邪在经脉者效果颇佳。本人应用常随证略施加减。此例患者,湿热太甚,但恐苦燥渗利之药仍不能奏效,故加一味独活。一则该药善走下肢与羌活行于上者不同,二则取《阴阳应象大论》“风胜湿”之意,以加强祛湿之力。方与证应,是以见效。又该证患者,毕竟因外伤所致,故后又加用鸡血藤养血而通经脉,收到显著效果。
通过上述病例的诊治,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两个问题:① 《生气通天论》:“大筋软短,小筋弛长”的“大”、“小”,只是一个相对用语,即湿热之邪,阻滞筋脉,可以使筋脉为病,或软短、或弛长。而不宜机械地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为软短的只是大筋、弛长的必定是小筋。因为该患者下肢外侧筋长,而内侧之筋拘短,似乎不能说外侧筋小、里侧筋大;②《内经》病因理论中,虽然重视直接致病因素的性质,但尤其强调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来认识病因,也就是“审证求因”。所谓直接致病因子,在“病因”中只占相对重要的位置。本例病人,其直接致病的原因,确属头部外伤,但从临床表现上看,则属湿热证候,用清热祛湿法治疗收到满意疗效,即是佐证。